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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工科技大学毕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合肥职工科技大学毕业审核流程

发布时间:2023-12-07  阅读:35


 

合肥职工科技大学毕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毕业工作程序,做好毕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毕业资格审核依据

毕业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合肥职工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对学生毕业条件进行全面审核。

二、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1、毕业条件

具有学籍、已缴费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2、结业条件

具有学籍、已缴费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但成绩不合格,予以结业。

3、结业转毕业

结业的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申请并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若未在有效期内申请或成绩不合格,不换发毕业证书。

4、延期毕业

服兵役在籍学生、休学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延期毕业。

三、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和标准

毕业资格审核分为学籍审核、学业审核、毕业生图像采集审核和德育审核四个方面。

1、学籍审核

教务处与财务处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审查,被界定为无故欠费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教务处对预计毕业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复查,确定其学籍状况,学籍在册的毕业生,学籍资格审核为合格。

2、学业审核

(1)成绩审核

毕业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资格审核为合格。

(2)毕业论文(设计)及可认证学习成果审核

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及可认证学习成果进行审核,通过为合格。

3、毕业生图像采集审核

教务处对学生图像采集情况进行审核对没有参加集体图像采集的学生,通知其自行前往新华社采集,并将纸质照片邮寄到教务处。规定期限内没有采集图像或采集后未交纸质照片的学生无法按期毕业

毕业生要在毕业当年4月1号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确认自己的照片信息,逾期不确认,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德育审核

主要考核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现实表现。对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违法组织、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且性质恶劣的学生,其德育审核为不合格。

四、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1、发布毕业审核通知

3月初发布毕业审核通知,将毕业要求通知到所有预计毕业学生,配合毕业资格审核。

2、清理欠费

3月中旬完成预计毕业学生缴费情况复查,安排补缴费,逾期未补缴,不能按期毕业。

3、学籍资格审核及学生信息核对

3月底,完成毕业生学籍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在籍学生名单。同时,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最后核对工作,并在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4、学业审核

3月底完成学业审核,对学业不合格的学生及时进行反馈。

5、毕业初审、终审公示

4月上旬确定毕业初审合格名单,并说明学生初审不合格的原因。6月中旬公示毕业终审名单。

6、学籍档案制作

6月下旬完成毕业生学籍档案制作。

7、学历电子注册及证书办理

毕业名单公示结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制作毕业证书。

8、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发放

7月初开始发放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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