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推荐先进典型和做法。 4.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习、大宣讲、大贯彻,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5.根据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第三季度党建工作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推动学校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完成。 6.上报市直机关2020年1-12月合肥电大党建工作得分详解和报表。 7.向市教育局高教处报送12月份工作总结和报表。 8.上报202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填报《2021年度市直机关单位拟作为新发展党员对象备案表》。 9.市直单位“四联四定”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12月底上报工作总结并上报统计表。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 10.认真做好2020年度党费收缴统计、上缴和总结工作。 11.开展2020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维护党统基础信息,完成前期阶段信息汇总和上报,做好集中会审。 12.《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上报。 |